| 日前,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,自9月10日起,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货车(包括三轮汽车、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)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,3.5吨以上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。
“车身反光标识在一定程度上也相当于车辆灯光的辅助设施,利用反光标识勾勒车身轮廓,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车辆的辨识性,从而抑制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车辆追尾碰撞而引发的交通事故。”市车管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车主可以在一些汽车装潢店买到获得国家3C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,另外,对于对不按要求粘贴标识的车辆,他们将利用年检和路面查处,予以一定处罚。
前不久,上虞一场货车和客车相撞事故造成7死3重伤的惨剧,不少人仍心有余悸。据了解,当前工程车、大型货车无论是事故总量还是在违法数量上,都比较突出,而且造成的事故后果严重。由于一些货车的事故时段多在夜间,因而在保障车辆安全中,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成了重要环节。
此外,在加强对工程车、大型货车的路面整治中,市交警部门还建立专门的网络管理平台,将外省籍车辆纳入户籍化管理。 (编辑:上虞生活网) |